
週三(11/6)由衛福部照護司召開跨科支援指引協調討論會議,本會及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全國聯合會共同制定跨科支援指引,雖然在「徵得當事人書面同意」上並未取得共識,但考量跨科支援是護理師不願意留任的因素之一,兩會均希望照護司能公告此指引,讓各層級醫院能參考執行。該指引不會逾越母法,也就不會有制定指引後讓跨科支援合法化的可能。
本會常務理事、副理事長及秘書代表參加,表示院方要求護理師跨科支援前並未提供適當訓練,導致技術無法勝任工作,故制定指引要求院方必須提供數天至三週不等的訓練時間,才能來調度護理師到外單位支援,以此提高院方隨意調動人力的困難,而認清現實去增加人力。也邀請成大醫院企業工會前來分享院內手術室不利調動的案例,說明即便有《勞動基準法》第10之1條即俗稱的「調動五原則」,仍然不那麼適用護理跨科支援的情境,制定指引是解方,勞動部與會者也有補充說明,的確法規內所指調動與所提跨科支援略有不同。
臺灣護理產業工會除會員現身說法,表達跨科支援導致的身心壓力與工作負荷外,也主張指引可以作為基層護理師向雇主對抗的工具,試圖去解決現行即便有勞基法,但仍時常有行跨科支援之名行調動之實的現象。然而臺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及醫院協會院方代表均反對,理由類似,認為現行法規保障已經足夠,一切依法行事即可;工會則再進一步補充,可以從勞權救濟的方式開始,鼓勵大家申請勞動檢查、發動不利調動的訴訟等,由法來保護職業安全。
政府呢?各公立醫院的主管機關部門呢?大多保持沉默,不僅未能同理護理師跨科支援的處境,還認為不應該制定全國統一的指引,因為各層級醫院需求與經營模式不同,沒辦法一體適用。照護司也絲毫未想承擔責任,不僅表達自己只是「扮演平台」讓大家討論,還認為未達成共識的話也無須再繼續討論,沒有約定下次開會時間、沒有表態支持要還是不要制定指引、沒有覺得跨科支援對護理的影響有什麼重要的,最後僅說要把指引一事列入明年度獎勵政策預算中討論。
白話來說,照護司不在意護理師跨科支援,要離職、上法院,都可以。
本會感到錯愕與不解,簡單的一紙指引居然要討論超過一年的時間,且也未討論出個所以然,不僅有未經思考的反對,還有更多政府的意興闌珊。但我們不輕易放棄,為了護理師的權益會全力以赴,還會持續有跨科支援指引的倡議行動,邀請大家繼續關注本會,讓我們一起堅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