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衛福部所提出「研議解決醫院院內跨科支援之建議說明」回應

跨科支援是一個普遍性、無涉年資,幾乎每位護理人員都會遇到的事情,通常只要是跨科室/病房/單位的工作,即構成所謂的跨科支援。依支援性質又可分為主護(卡team)與功能性護理(做function),這兩者在照護病患上需要的訓練量、技能需求與熟練度完全不同。

目前我國針對跨科支援並未有一套標準或規範。既然沒有規範,就給了醫院相當大的彈性去隨意調動護理人員,結果便是大部分醫療人員在未充分告知、未經充足訓練的情況下被派到其他單位支援,因不了解該病房的運作方式,造成護理人員在工作上的身心壓力,以及造成醫療品質的隱憂。

👉本會曾於111年11月至12月進行全台護理人員跨科支援問卷調查,詳細調查結果請見傳送門:https://reurl.cc/ga1AxR

根據此結果,當時本會提出兩點政策建議:

一、 主護(卡team)應給予至少一週以上訓練時間。

二、 功能性護理(做function)應為臨時性質,支援時間應在一天以內。

跨科支援牽涉如此廣泛、茲事體大,台醫聯於今年九月中旬偕同高嘉瑜立法委員與衛福部照護司召開協調會。工會的訴求很明確,要求政府應該訂定一套「跨科支援標準或指引規範」,且應包含年資限制、充分訓練、支援津貼等內容。我們希望,一方面若護理人員不得已非得支援,可以提高其待遇,另一方面則是藉由增加醫院成本的方式,限縮非必要的人力調動。當天衛福部承諾,會研議「解決院內跨科支援爭議之可行方案」。

日前本會所收到衛福部回覆如下圖「有關研議解決醫院院內跨科支援之建議說明」。針對此回覆,本會認為仍有不足之處,包括缺乏明確規範與限制,僅是原則性的條文內容,且並未設有相關罰則,難以落實。

而針對內容,該說明建議第一條,跨科支援應符合勞基法調動五原則,僅是符合現行規範而已,並未提升護理人員保障。第二條,跨科支援應先以功能性護理方式為主,如採主責護理,醫院應建立常態性機制,由完成訓練之護理人員為之。何謂常態性機制?訓練時間多長?應包含哪些項目?規範寫得模糊不清。第三,護理爭議平台反應機制,撇開申訴的成功率不談,並無法立即、有效地協助解決問題。

又,以近期臺大醫院爆發新生兒科病房「交叉訓練」爭議案為例,便是醫院假以「訓練、支援」的美名行使「調動」之實。該訓練不僅未提及支援內容、要求到職不久的護理人員跨科,甚至在支援時間上都含糊其詞,有「無限期支援」的隱憂。目前制度規範,容易使醫院透過「跨科支援/訓練」來規避雇主責任。透過實際案例我們更確信原則性的「建議、說明」無法釜底抽薪地解決跨科支援根本問題。

因此台醫聯仍然會積極推動政府訂定「明確的跨科支援標準或指引規範」,我們會以此為目標持續向衛福部進行協商,更要監督落實,才能展望未來更好的醫療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