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沉冤昭雪!
大家還記得嗎?防疫期間的辛勞與心酸
在醫院工作、感染covid後
依法向衛福部申請補助
卻得到一個羞辱人的金額,甚至補助0元…
上週,【監察院】最新的【調查報告】出爐
針對醫療人員申請「執行第五類傳染疾病放疫工作致傷病補助」
衛福部審查及發放補助的狀況,進行調查
監察院認為衛福部有三項缺失!
(1)衛福部辦理因執行 COVID-19 防治工作致傷病者之補助作業,未訂定審議之參考指引,雖已透過「執行第五類傳染病防治工作致傷病或死亡補助審議小組」會議決定補助金額計算之參考原則,但該原則之判斷標準多次變更,使審定結果難謂具備一致性;又因未公告民眾周知,致多數從事防疫工作人員自始即不知補助之判斷標準及補償金額計算之基準,且因未能獲得正確之相關資訊,使渠等質疑補助制度不明,且無法信服最終審定結果,已斵害政府公信力,應予檢討改進。
(2)衛福部逕以感染後之症狀輕微,未有肺炎徵候,亦無入住醫院治療且無使用抗病毒藥物之紀錄,係屬「輕症」等情,認定不符《補助辦法》所定傷病,審定不予補助,並以制式化通知審查結果或教示救濟管道,對於不予補助或補助金額之審議結果係如何形成,未以同理心詳予說明或加強溝通,消弭歧見,致未能釐清疑慮,使其等信服審議結果,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
(3)109 至 111 年我國民眾 COVID-19 確診人數逐年攀升,據以概算 111 年執業於醫院之醫事人員確診情形,確診人數高達 7 萬 3 千餘人。惟依本案《補助辦法》之申請補助者僅 802 件,相較醫事人員確診情形與申請本案補助之案件數量明顯有落差。雖衛福部認為至111 年初,病毒演化為具高傳播力、以輕症為主,並逐序邁入與病毒共存階段,而本案《補助辦法》係屬鼓勵性質,應依疾病特性、防疫整備與醫療處置等方面之發展狀況調整補助,不宜不分輕重一律發給,但衛福部仍允宜研酌以釐清、分析醫事人員申請補助人數偏低之原因,並加強申請管道之暢通,以保障醫事人員權益。
不只「染疫補助」的問題,醫療人員的【防疫津貼與獎勵】到現在仍有許多爭議未解,上千萬的獎勵沒有發到醫療人員手中、憑空消失!本會嚴正呼籲,衛福部應改變你們敷衍醫療人員的態度,盡速解決爭議!
謝謝 @紀惠容 監察委員詳實的調查!謝謝委員對醫療人員的協助,為我們的委屈爭取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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